6月8日,怀化市网络营销升级项目启动仪式在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顺利召开。
会上发布了《怀化市网络营销升级方案》(以下简称“该方案”),旨在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网络营销手段,提升怀化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该方案共设10万元奖励金,用以激励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网络营销工作。
该方案自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张娟,怀化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易俊,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绍军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并发表了讲话。
会议重点阐述了怀化市网络营销升级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线上线下推广、新媒体宣传、旅游产品促销等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
座谈会上,各县市区文旅广体局负责人、怀化市各旅游企业代表就如何实施该方案展开热烈讨论,并对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张娟表示,网络营销是现代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此次网络营销升级项目的推出,将有助于提升怀化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怀化旅游。
全面贯彻实施后,怀化将以长株潭、粤港澳以及周边地区为重点市场,通过网络营销方式,推广一批精品旅游线路产品,拓展怀化旅游市场,培育市场主体,努力做大做强生态文化旅游产业。
对于接下来具体的工作部署,易俊指出,市财政部门将认真学习宣传《怀化市网络营销升级方案》,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胡绍军表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加大网络营销力度,助力怀化旅游品牌提升。
同时,会上还对怀化市网络营销奖励项目进行了详细介绍。以下为具体内容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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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宣传奖励:对在各大新媒体平台进行有效宣传推广的旅行社、电商平台等企业给予奖励。其中,抖音、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发布宣传内容,单条阅读量达到10000以上的,奖励500元;朋友圈转发次数达1000次以上的,奖励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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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营销项目奖励:对成功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的旅游网络营销项目,按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奖励。项目预计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完成率达到80%以上的,奖励5万元;预计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完成率达到60%以上的,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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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品促销奖励:对推出的具有影响力的旅游产品进行奖励。其中,线上线下活动累计参与人数达到5000人次以上,活动效果显著的,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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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营销团队表彰奖励:对在怀化市网络营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按照会议要求,切实抓好怀化市网络营销升级项目的实施工作,为推动怀化旅游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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